2025年安徽理工大学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2-17 14:31:2710次

一、概况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以下简称“能源研究院”〕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科学院共建的省级事业单位,依托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体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4家单位联合共建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对标国家战略、瞄准世界前沿,结合国家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集聚国内外能源领域创新资源,积极探索新型机制体制,为国家能源安全、国际能源技术发展以及解决人类能源终极问题提供科学和技术支持,建成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化的具有“一流的研究设施、一流的核心技术、一流的研究团队、一流的科研成果”的大型综合型研究基地,打造“基础创新的策源地、工程技术创新的主阵地、协同创新的新高地、能源领域高端智库”,引领能源技术革命,助力双碳战略实施,带动企业技术升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能源研究院重点布局现有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清洁煤炭)、绿色清洁能源的开发(可再生能源)、未来终极能源的发展(磁约束聚变能)、二次能源的储存输配(智慧电力电网)四个方向,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形成在能源技术发展领域拥有重要话语权和影响力的战略科技创新力量,打造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航母级”研究平台。

二、培养目标

围绕能源研究院重点研究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专业技术领域产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表)

1. 招生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专业学位)、机械工程、机械(专业学位)、电气工程、电气工程(专业学位)、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专业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2.招生人数

2025年招生人数暂定为: 115。

四、联合培养方式

1.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单位为安徽理工大学,达到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由安徽理工大学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制按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执行。

3.联合培养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在安徽理工大学完成。其他培养环节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完成。

五、奖助政策

奖助政策按照安徽理工大学和能源研究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六、联系方式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  0551—65594527

安徽理工大学高等研究院(合肥)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   0554-6631531

Email:846226393@qq.com

学校代码:10361  系所码:042 联合培养单位: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

2025 年招生计划暂定:115 联系人:0551-65594527(钱老师)

0554-6631531(吕老师) 846226393@qq.com

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代码)

 

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2 数学二

④829 安全学原理

安全系统工程(含通风安全学)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安全工程(专业学位)(085702)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02 数学二

④829 安全学原理

安全系统工程(含通风安全学)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机械工程(080200)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807 机械设计

 

 

 

 

工程力学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机械(专业学位)(085500)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02 数学二

④807 机械设计

 

工程力学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